網站編輯: │ 發表時間:2021-03-22
南水通過政府工作報告和兩會代表的風向標發言發現,“十字路口”上的金融科技正需要一盞明燈來照亮前進的路。
一、冰封:金融科技在體制內和市場外發展都遭遇瓶頸。
眾所周知,金融業務的特殊性,機構業務發展很大程度上依賴監管和文件的出臺。
所謂有資質和牌照部分機構能實現“躺著賺錢”,但是打監管漏洞中的“擦邊球”業務一旦出現問題被監管明例禁止,那么該項業務下覆蓋的眾多公司將必然實現商業形態的轉變。
但監管滯后于“市場行為”,這是不爭的事實。如何平衡創新和防范監管空白地帶引發的潛在金融系統性風險,在短時間內用科學的決策調和監管和業務創新的問題,已成金融業進一步改革和發展的桎梏。
南水從兩會代表的發聲中可以看到業態的緊迫以及監管機構和銀行系領軍人物在思考變革之路。
從銀行體系內來說,實際上,傳統銀行在金融科技的投入無論在資金和人力方面一直非常大,但鮮有“出圈”產品出現。
既然投入不低,銀行體系為什么做不好金融科技?
上海銀保監局黨委書記、韓局長認為原因在于在體制內金融科技的效能沒有明確,并建議要“將金融科技業務納入績效考核范圍”。
韓局長解釋,當前沒有對銀行金融科技業務進行專門考核,銀行缺乏大力發展金融科技業務的動力。一直以來,總分行對科技支行或科技專營機構差異化考核程度不明顯,導致銀行金融科技專業化水平不高。
如果各級國資管理部門不將金融科技業務納入其管理的金融機構績效考核范圍之中,很難撬動銀行系金融科技的發展。
南水認為,除了績效考核范圍,銀行體系內業務眾多,規則和流程各不相同,如果想進一步實現金融科技,還應該在數據和產品設計等多方共同打通。
銀行系作為金融業務的基石部分之一,若不率先突破機制和體質問題,那么銀行每年投入到金融科技中的大量資產和人力發揮不了更多的價值,將持續滯后于市場化金融科技行業的發展,并聯動拖累整個金融科技行業的發展步伐。
除了關注體制內本身,金融科技行業領域內問題也繁多,可謂走在了業務發展的“抉擇”之路上。
我們看到,在普惠金融的倡導下,2013年前后,金融科技開始迅猛發展,但也出現了諸多惡劣的風險事件。從此前的P2P平臺接連不斷的暴雷和肅清到消費者數據信息的泄露,再到眾籌金融的曇花一現和聯合放貸的隱患,金融科技領域依然沒有良好的監管和指引。
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黨委書記、行長殷興山談及,當前金融消費者適當性制度并不完善。主要表現在法律體系不健全、監管尺度不統一、金融機構落實規則不到位、金融消費者責任意識淡薄。甚至,部分機構以“創新”為名實質只是通過包裝突破監管約束。
從當前看,政府加快規范數據立法,優化金融監管的工作已經十分必要。
二、解凍?監管和創新并非“博弈”關系。
此前,我們觀察到,金融業和科技加速融合的過程當中,新業務、新技術大量涌現的同時也出現了新的安全風險,傳統金融監管模式雖然已經難以滿足監管需要,但新的金融監管的方式還在不斷探索,造成了局部不規范、業務混亂的局面。
不過政府方面也在逐步規劃行業發展,頭部金融科技公司逐漸整頓成“金融控股公司”,中小微企業也在加速向技術輸出方向轉型。
在強化金融控股公司監管層面,2018年政府開展了金融控股公司試點,并在2020年出臺了對金融控股公司的制度。
不過,目前金控僅出臺了大綱辦法及董監高管理細則,還有諸多內容有待完善,預計后續將在業務規范、經營范圍甚至評級辦法等方面有所拓展。
在監管中,有分析表示,預計金控公司在今年將有更實質性的監管推進。此外,金融科技監管將是今年金融體制改革和金融創新中的監管重點,這和反壟斷以及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監管相關。
從市場機構本身,企業也有突破之路徑。
創頭條觀察到,在強監管中,各大中小型機構紛紛轉型,從金融業務逐漸傾斜為一家“技術賦能”的公司。
“平衡好監管與創新,在宏觀審慎監管框架內開展業務;加強技術服務屬性,助力金融機構數據的分析、產品的設計將是金融科技公司在業務上完善和突破的方向。”創頭條認為,這將是金融科技從業者要堅守的主旋律。
有幸看到的是,得益于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的發展,中國在金融科技領域的探索幾乎領先全球。彼時,金融科技頭部企業上市之時正由于無法找到對標,關于其估值和定價的標準,引來爭議不斷。所以,金融科技的難題還在于——在全球沒有對標,政策的制定幾乎無經驗可借鑒。
屆時,若監管具體行為準則出臺,政策的適用性以及科學性也值得“觀察”。畢竟,監管需要逐步規劃,也未必就真正在短時間內帶來行業的回春。創新和監管一直以來并非“博弈”關系,而應“共贏”。
但科技賦能金融實現普惠金融是必然,也是實現社會主義的必然,只不過是一項集結政府、企業和多方機構共同的實踐。